| [缺少]【澄清答疑】**市**区NO.2022G67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市**区NO.2022G67地块项目 | ||||||||||||||||||||||||||
| 标段编号 | JYFJ****012-01SG-GHa01 | 标段名称 | 10kV供配电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市**区NO.2022G67地块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JYFJ****012-01SG-GHa01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取消承诺函②承诺内容。 2、增加施工合同附件内容,“1、为确保招标人项目正常建设、按期送电交付,我司做出如下承诺:自合同签订起 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拟投入的停电、送电工作符合国家电****公司双准入资格办理,并提供工作负责人的由国家电****公司颁发“人员安全准入信息卡 ”原件(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工作负责人(2025年1月-2025年06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至发包方;2、如按第一条约定时间内,我司无法完成上述要求,视为我司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配合发包方完善相关手续。” 3、取消承诺函①中第“(六)”项内容。 4、施工合同21、补充条款3,调整为“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质****公司的要求,通过**省居配办的抽检及验收,项目确保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按时送电;第一批次不得晚于2026年3月30日送电;第二批次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0日送电;第三批次不得晚于27年6月30日送电。如因投标人设备材料品牌或产品质量使用不当,造成无法通过验收、按时送电,投标****公司沟通,调换至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如造成招标人无法按时送电,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天;” 5、施工合同 二、合同工期 阶段工期要求,调整为:1、2025年 9月 15日完成开工备案;2、2025年9 月30****设备厂检;3、2025年12月 30日高低压设备进场;4、2026年3月30日完成第一批次楼栋(2#、3#、5#、9#楼)送电;5、2026年12月30日完成第二批次楼栋(8#、10#、11#、12#楼)送电;6、2027年06月30日完成第三批次楼栋(6#、13#楼)送电。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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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