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招标补充文件(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浙工大之江校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提疑回复,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问题一:
清单,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市政工程】,序号4污染土壤预处理的项目特征描述为“1.建渣分成筛分、清除树枝等杂物,大颗粒破碎、降低含水率等;2.前期土壤调查评估确定的异味区域及修复现场明确的石油烃(C10-C40)修复范围存在异味区域的氧化预处理”。
问:根据《修复技术方案简本》,未提及异味区域、氧化预处理等相关内容。请核实本项目是否存在异味区域,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氧化预处理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4 |
04B003 |
污染土壤预处理 |
1.建渣分成筛分、清除树枝等杂物,大颗粒破碎、降低含水率等; |
m3 |
17088.9 |
答:招标人提供的《修复技术方案简本》只是初步方案,中标人在实施项目时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专家评审后的《修复技术方案》确定本项目是否存在异味区域,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氧化预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并考虑本项目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进行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问题二:
清单,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市政工程】,序号6回填方的项目特征描述为“1.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要求;2.填方材料品种:基坑开挖的清洁土、经异味污染土壤常温解吸及化学氧化处置后的土或场内其他区域土方;3.填方粒径要求:符合设计要求;4.填方来源、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回填方工程量17088.9m3。
问:(1)“经异味污染土壤常温解吸及化学氧化处置后的土”是否为笔误
(2)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需外购土方回填若不需要,则回填土应为除污染土方之外的开挖土,即26798.09-17088.9=9709.19m3。请核实。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6 |
040****01001 |
回填方 |
1.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
m3 |
17088.9 |
答:(1)无误,填方材料品种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专家评审后的《修复技术方案》确定,清单仅列出可能存在的填方土类型及预估的方量。
(2)本项目土方不存在外购,填坑缺少的土方可以通过降低整个场地标高的土方进行回填。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