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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人社工不认公示〔2025〕5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陈平不予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反映。
受理部门:****(302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366
通信地址:**县忠孝街4号
邮编:645350
附件:拟不予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5年第5批)
****
2025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1.第5批附件(1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