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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精神,按照**市医**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
现将**县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2家医药机构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附件:**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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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