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53凯里旁海至凯里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PHKL-02标段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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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G653**旁海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002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G653**旁海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PHKL-02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24 17:5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8-01

3、其他补充事宜

G653**旁海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次答疑澄清

致各投标人:

根据《G653**旁海至**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1次答疑澄清。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如本次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关于信用评价引用顺序第二条“****运输厅最新发布的“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最新的“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2023年度,****运输厅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运输厅关于2024年度**省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该公示第二条“我厅于2025年2月11日对2025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参评企业进行了公示”并公示了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引用2023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还是2024年的信用评价结果。

答复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4条第(2)款中已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4条中要求由项目所在地或****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因该条已暂停,请问我单位可否只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答复2:对于投标人须知正文3.5.4条所要求的证明原件请各投标人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条相关内容一并阅读理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8月01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西路42号

联 系 方 式: 152****749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南路**大厦1102

联 系 方 式: 187****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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