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5#8#路)-排水箱涵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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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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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2#5#8#路)-排水箱涵施工(第二次)于2025年07月11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01日在**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5年08月01日 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按投标单位名称
首字母排序)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项目负责人
(如有)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9885.46 合格 180日历天 丁德军 市政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鄂142********01809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公司 ****7519.6 合格 180日历天 张长军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鄂242****21409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公司 ****4024.05 合格 180日历天 明小娇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鄂242****78275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2日至2025年08月04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信陵镇信陵大道318号4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传真):0718-****00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信陵镇楚天路2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152****0233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6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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