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环保局作出的苍南县明滕再生塑料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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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作出的苍******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7

****环保局作出的苍******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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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苍******公司年再生利用3.2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苍环批﹝2017﹞112号

2017年11月17日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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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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