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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林〔2024〕98号)的规定,现将陵水****人民政府申请修筑防火巡护步道、防火检查站、****储备库、瞭望监控台直服工程设施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个人:陵水****人民政府
2.拟使用林地位置:**县椰林镇大溪岭(附设施布局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防火巡护车路,路面宽度≤2米,使用林地面积0.0859公顷;防火检查站2个,单个建筑面积≤0.0120公顷,共使用林地面积0.0232公顷;****储备库一间,建筑面积0.0128公顷,使用林地面积0.0128公顷;瞭望监控塔一个,建筑面积0.0049公顷,使用林地面积0.0049公顷。
4.拟使用林地面积0.1268公顷,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类为乔木林地0.0194公顷、采伐迹地0.0594公顷、其他迹地0.0480公顷;林地类型为用材林林地0.0788公顷、其他林地0.0480公顷;林地权属为国有;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保护林地。
5.公示期限: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3571,通讯地址:******服务中心****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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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