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全民健身广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清远-阳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08-01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县**镇文塔路285号1座
建设规模 市政工程 合同价格 902.099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勘察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集团****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江绍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波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子儒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彭亮 总监理工程师 董诗辉
合同工期 2025-02-20 ~ 2025-06-22
状态 正常
备注 该工程属改建和**工程,建设规模:****广场基地面积28558.9㎡,**门卫室、大门138.61平方米,将原矿渣跑道调整为塑胶跑道,田径场内设置7人制足球场,西侧半圆内设置铅球场地,东侧篮球场地面由混凝土调整为塑胶,南侧看**装塑料座椅并增设膜结构雨棚,西侧增设健身宜传栏,西北侧增设健身设施,场地增设排水设施。其中:**部分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2025[013]号,面积为138.61㎡。该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号:阳综字第 2025[006] 号;安全监督注册号:安监字第 2025[006]号。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