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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湄塘口集中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其**市湄塘口集中供水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已明确勾选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为1个。
但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内容显示存在将部分分值分配给第二个业绩的情况。现作出澄清说明,并将该评审标准内容重新生成表述,详见重新生成后招标文件即《答疑文件》。标书代写
2、因省机器管系统招标文件生成逻辑有所调整,重新生成后的招标文件即《答疑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及格式上存在些许变化,不影响招标文件原意。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一)”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市水利水电****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