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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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江**涂围垦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12

苍**江**涂围垦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项目名称:苍**江**涂围垦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苍****镇

公示时间:16/6/12-16/6/20(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环保局****2937

传真:****2937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围区位于鳌江出水口**,东濒**,南接琵琶山、巴曹港,西依江**原东塘。项目于2007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底实现主堤坝合拢,实际围涂总面积4.34万亩,比批复减少0.03万亩,水产养殖不再实施。水闸由3座调整为2座,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环评审批情况。《苍**江**涂围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9月编制,2003年11月30****保护局审批(浙环建〔2003〕185号)。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比较,发生调整的内容如下:

(1)实际围垦总面积4.34万亩,减少0.03万亩,围区中部养殖区域调整为建设用海,****海洋局(国海管字〔2012〕94号)文件。2016年4月12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6号明确按建设用海性质予以验收。

(2)项目实际北堤3700.33m、顺堤5898.58m、巴曹堤3484.96m,对照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北堤增加184.33m,顺堤减少174.42m,巴曹堤减少122.04m。

(3)北闸、琵琶闸规模变大,取消东闸,****围垦局《关于苍**江**涂围垦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浙围建〔2010〕40号)。

(4)由于政策处理等因素,石料场作了调整,馒头山石料场开采一段时****电厂,目前该石料场已完成生态治理恢复。(开采时间2007年2月~2008年5月)

(5)取消原设计的上、下隔堤(兼施工道路),增加一条施工道路(3886.09),****围垦局《关于苍**江**涂围垦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浙围建〔2010〕40号)。

(6)巴曹堤西端起点向北移动约257m。堤线调整后,围区面积减少10.8公顷,巴曹堤长度减少32.65m,调整后长度为3484.96m,起点桩号采用BC0+032.65,断面一桩号范围调整为BC0+032.65~BC0+250,其余各断面适用桩号范围不变。

三、验收调查报告结论及建议

****中心承担**省江**涂围垦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调查工作。2014年9月,该中心派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于同年11月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一)陆域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以后,本区域由天然海涂转变为湿地,回填后作为房地产开发及城镇建设用地为主。生态环境由原滩涂自然生态系统转变为养殖塘及滩涂养殖区的湿地生态系统,填海工程实施后,再从湿地生态系统转变为陆地生态系统。工程实施对陆域范围内的植被影响不大,对潮间带生物有一定的影响,随着工程建成后动物量会逐渐恢复,对项目附近的鸟类觅食、栖息未产生大的影响。

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到3处料场,其中馒头山料场治理和生态恢复****发电厂负责完成。**英**料场由县国土**部门按照程序公开出让,由中标单位承担该料场的水土保持责任;**石头岙料场由苍****公司负责料场治理及生态恢复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料场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

(二)海域生态环境

****保护厅浙环函[2013]221号文《关于**瑞**阳**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复函》,项目外侧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四类标准,除C1站点无机氮超出四类标准外,其它各站点水质均可满足四类海水要求。

依据《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 18668-2002),C2、C3两个站点汞、铅均符合一类标准;C2站点铜、铬超出一类标准,符合二类标准,C3站点铜、铬符合一类标准。

C2、C3站点的浮游植物优势种均为中肋骨条藻,优势度分别为0.97和0.99;生物多样性指数分别为0.25和0.12。浮游植物优势度明显,生物多样性偏低。

C2、C3站点浮游生物的优势种分别为百陶箭虫和刺尾纺锤水蚤,优势度分别为0.21和0.35;C2、C3站点生物多样性指数分别为3.56和3.33。浮游生物优势度不明显,生物多样性较好。

C2、C3站点底栖生物的优势种分别为寡鳃齿吻沙蚕和不倒翁虫,优势度分别为1.00和0.50;C2、C3站点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分别为0.00和1.00。

(三)水土保持

本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剥离表土、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和截水沟石方开挖等工程措施;围堤、隔堤、河道及道路等区域的植物措施以及施工期施工工区、临时堆放场的临时防护工程。

本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试运行期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9.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41%,拦渣率大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7,工程区内可绿化面积为56.35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99.38%,林草覆盖率为3.75%,基本上控制了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已基本得到恢复。

(四)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未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基本落实了施工期要求的污染防治对策,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五)公众调查

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100%。

(六)社会环境

本项目如期完成了工程建设征(借)用土地、房屋拆迁、浅海滩涂使用权收回等政策处理工作。该工程建设征地未涉及移民,无移民安置问题。舥艚港淤积后由****渔业局负责疏浚工作,不会对舥艚港的渔船进出和停靠带来不利影响。围区外侧建成的海堤,对苍**江**原防御风暴潮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围涂造地、开发土地**,缓解了苍**用地紧张,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七)总结论

根据苍**江**涂围垦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结果,该项目在建设实施和运营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该项目的建成运营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在落实石头岙料场的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八)建议

(1) 加快石头岙料场的治理及生态恢复等工作;

(2) 围区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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