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编织袋生产扩建项目 | 苍**灵溪镇塘****园区S2-3-1地块 | **** | 项目租用******公司厂房进行生产作业,总使用面积约14221.2m2,项目已于2012年通过年产5000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现实际生产能力月3400吨/年,现企业通过新增圆织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确保环保治理资金到位,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主要环境影响:营运期生活废水、废气、油烟、噪声、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等。 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在拉丝和印刷工序上方设集气装置,经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加装隔声、减振措施等降低噪声的影响。生产边角料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抹布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9127 传真:****9127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保护局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