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8年引商入店(柜)类项目
(第三、四批次)
本项****公司****公司2025年-2028年引商入店(柜)类项目(第三、四批次)比选采购,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5年-2028年引商入店(柜)类项目(第三、四批次)。
1.3 项目采购内容:****公司2025年-2028年引商入店(柜)**。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 |
区县 |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 标包1 |
** |
**九州江渚服务厅 |
**涪**御营东街9号九州江渚2幢1层7号、8号 |
| 标包2 |
** |
**经开万达服务厅 |
**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广场2栋1层31号 |
详细情况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1.5 服务范围:**省**市。
1.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名。
1.8 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在中****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应答。
2.2 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公司性质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零售/销售/服务或通讯(通信/电信)器材(设备/产品/配件)或移动业务代理服务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 ****公司打标评估经营亏损门店的商家清单。
2.4 应答人未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2.5 应****公司相关营销支撑及业务服务的流程、规章制度等情况被解除协议。
2.6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7 应答人需在****公司下属各区县设立有本地化****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目前尚未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则须承诺,若中选将在接到中选通知起15日内在对应中选区域的区县一级设立正式的技术服务机构,并在20日内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供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2.8 比选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比选应答。
2.9 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8月2日10时30分至2025年8月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请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转款凭证、《供应商综合资质信息表》(见下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命名:供应商名称全称(须与营业执照上完全一致)+项目名称简称)后,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 报名单位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负责人邮箱 |
3.2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售价每标包每套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应答人请在汇****公司全称。
3.3 汇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955********06193725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14时30分;地点:****园区科园路18号3楼会议室;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移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园区科园路18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7****348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广场4栋11楼
项目联系人:向华川、王毅文
联系电话:151****4224、152****8568
电子邮箱:****@qq.com
七、免责声明
本次项目采购信息发布的官方媒介为:“**移动”微信公众号。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