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D〔2025〕20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转用的请示》(坛政发〔202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总用地面积0.1335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0.1335公顷。 同意你区将位于薛埠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0.133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33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335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5年7月7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市****规划局 ****印发 2025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