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供热主管网迁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
| **市供热主管网迁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
| **市供热主管网迁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市供热主管网迁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于2025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在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现将成交人公示如下: 成交人:**** 投标价格:折扣率78% 服务期: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服务合同。该项目的代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 16 号令)、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843 号)、《****政府 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0〕7 号)、《**自治区本级 政府投资****中心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政办发〔2023〕36 号)、 《****国资委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乌国资发〔2024〕44 号)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规范》及《****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其他: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招标代理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示期:本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有关规定向采购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采购人:**** 联系人:宋霖 联系电话:131****2525 地 址:**市**区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