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青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应急设施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青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应急设施采购 |
30日历天 |
****600 |
1 |
/ |
自筹资金,最高限价****6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四、采购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交易中心(万盛区)(https://www.****.com/wansheng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以及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获取比选采购文件期限:
1.比选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
2.报名方式:在比选采购文件期限内,供应商将《比选采购文件期限发售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代理机构进行报名,或将《比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箱:****@qq.com。(《比选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3.比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万盛经****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时间14:30标书代写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1日**时间14:30
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4000元。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款方户名:**万盛国有****公司
开户行:****银行**万盛经开区支行
账号:950********0216886
开户行:****银行****公司万盛支行
账号:018********000177
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08日17:00时。标书代写
2.转款备注:供应商务必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经办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便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如若未提供手机号码,将接收不到电子发票信息)。
3.****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供应商于开标当天时,****银行****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给**万盛国有****公司。标书代写
2.采购项目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六)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150****3115
地 址:**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松林路111号8幢1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156****8250
地 址:**市万盛经开区关坝镇溱溪街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