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环保型高档织物面料8000吨、经编面料染整加工8000吨、涤纶丝染色1650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园区**路63号,于现有企业厂区内实施 项目投资:总投资88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9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00万元。 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项目总劳动定员 400 人,现有员工 300 人,新增劳动定员 100 人。公司各生产车间、行政管理部门全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车间实行三班制生产,办公行政为常日班。 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现有空余厂房,总投资8483万元,新购置浴比1:6的低浴比染色机12台、浴比1:6涤纶丝染色机6台及涤纶丝染色打样机8套,经编机8台、整经机4台、节能型天然气定型机2台、水洗机2台、精炼机4台等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环保型高档织物面料8000吨、经编面料染整加工8000吨、涤纶丝染色165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同时淘汰更新原有定型机5台,并对利旧的定型机安装废气余热回收装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的条件,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送至厂区内收集池,通过管****园区水资****园区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部分通过管道回输至企业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纳管排****处理厂四期工程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2)地下水 根据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不会有污水的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非正常条件下,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污染物浓度随着距离的变化梯度逐渐减小,可见污染物在项目所在区域移动速率缓慢,运移距离短。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在此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新增染色机、平幅水洗机、开幅机、定型机、整经机、经编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的运转噪声,通过对各设备采取源头控制、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噪声污染减缓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外售**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实现固废的妥善处置;此外,本报告提出了固废台账管理、电子转移联单和“浙固码”的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固废从暂存、处置和日常管理均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可实现全流程管理和监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 企业应切实落实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 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时更新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本次环评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汇总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年产环保型高档织物面料8000吨、经编面料染整加工8000吨、涤纶丝染色1650吨技改项目,项目拟于现有厂区内建设实施,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园区**路63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6****5757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省****公司 单位地址:**市******中心6号楼 联 系 人:房工 联系电话:0571-****3192 3、环评审批单位 管理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73-****9167/****2725 传真:0573- ****9167/****9871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受理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省****公司(网址:https://www.****.com/)进行全文公开。 ****(盖章) 2025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