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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科学性、规范性,2024年7月,财政厅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指南》,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作出具体规范。指南实施以来,省级财政不断优化管理,加力推动办法修订,截至目前已有50余项专项资金修订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
一是加快办法修订。制定管理办法修订计划,拟用3年左右时间,按照“一个专项一个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管理办法进行全覆盖修订。多个专项一个办法、办法即将过期、监督检查或日常管理发现问题较多的,优先纳入修订计划,限期完成修订任务;其他管理办法,视轻重缓急,有序组织修订,最大化释放工作效能。
二是优化参考体例。将严格执行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强化绩效监督结果运用、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内容,新增纳入指南所附参考体例,丰富完善办法要素,确保资金管理紧跟最新政策要求和发展需要。
三是完善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结果在办法制定环节的运用,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作工作机制从“3+1”升级为“1+4”****管理处+法规处、预算处、绩效管理处、财会监督处)。****管理处主体责任的同时,从法制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四个维度着力,进一步凝聚办法制定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