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井口街道2025年老旧小区外墙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由**市沙****委员会以沙发改〔2025〕2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择优+竞价方式进行比选。
2.1 建设地点:**市**区井口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鼎盛时代三栋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外立面面积约3.5万平方米,整治内容涉及外墙瓷砖排危、公共部位维修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投资金额为:2,291,954.65元(已根据相关文件下浮5%)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下浮不得高于此限价。
2.4 比选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墙面加固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比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比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报名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1本比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价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比选人联系方式向比选人提出。
4.3 比选人应于项目比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选取。
比选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口街道**路48号 地址:**市**区升伟晶石公元16幢1002
联系人:何老师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0760 联系电话:153****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