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5张超过有效期的《**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见附件)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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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附件:小作坊登记证公告注销名单2025年第2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