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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512 传真:0913—****094
通讯地址:**市**区**街农园路4号 邮编: 71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一般固废加工项目 |
**路达****公司 |
**** |
该项目已建厂房用于生产,生产厂房占地面积7000m2,依托场地内部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食堂、化粪池等),利用原有厂房内**一条路基生产线和一条免烧砖生产线,同时在原有厂房内改造装饰散货仓库2000平方米、其他原料区2000平方米,氟化钙污泥贮存库430平方米、路液贮存库等,本项目投产后年产50万吨路基材料和1600万块免烧砖(折标)。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