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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局关于印发**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政策规定,通过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对位于罗城县宝坛乡五地村七队蓝家一洞锡矿选矿厂用地进行测量和权籍调查核实,并经我局初步审核,该宗地土地权属来源清晰,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要求。现将位于罗城县宝坛乡五地村七队蓝家一洞锡矿选矿厂宗地的用地时间、用地面积、用地四至等情况公告如下:
1、用地时间:1984年1月至今。
2、用地面积:39574.78平方米。
3、用地四至:**五地村七队蓝家土地,南至五地村七队蓝家土地,西至五地村七队蓝家土地,北至五地村七队蓝家土地(详见宗地图)。
以上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止。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予以确权。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局306室
联系电话:077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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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附件:选矿厂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