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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对涉嫌擅自停业达6个月以上,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经研究拟开展对连续2年以上(含两年)未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且未开****公司、******社和个人独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请已两年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并到****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否则,****将对其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企业如有疑问,可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267。
附件:2023年—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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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