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任务编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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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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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任务编号26)
发布时间:2025-08-04 14:34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市《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的意见》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向住建部门办理拆除工程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等材料。督察发现,住建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在征收实施单位未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就予以拆迁项目备案,大量拆迁项目游离在监管之外。

二、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建设局、****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进****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备案工作,做到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应备尽备。拆除工程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向城管部门进行备案,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备案申报主体、备案流程和内容、备案公示、受理主体,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规范参与房屋拆除各方行为,有效提**全隐患防范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制定《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并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

(二)梳理项目清单。建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底册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更新底册清单,督促未备案单位及时报备并依法处置。

(三)强化指导检查。要求各地区住建和征收部门严格落实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每月定期汇总上报备案信息。同时,将拆除工程备案管理工作列为房屋征收及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检查事项,纳入市房屋征收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

(四)鼓励拆迁****设备处置建筑垃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加大对未经许可擅自处置拆除垃圾的处罚力度。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做了进一步规定,对备案申报主体、备案流程和内容、备案公示、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对参与房屋拆除各方的行为规范做了进一步约束,有效提**全隐患防范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城管局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贯彻落实《**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建设厅关于规范实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并组织镇街开展相关培训,扎实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做到应备尽备。

(二)梳理项目清单。市住建局建立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底册清单,并根据项目进展及时更新并督促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2024年梳理上报在拆(待拆)工地85个(其中当年完成备案61个,剩余24个结转至25年);2025年至今梳理上报在拆(待拆)工地40个(其中上年结转24个,25年新增16个,完成备案15个)。

(三)强化指导检查。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责,每月定期汇总上报备案信息。同时,将拆除工程备案管理工作列为房屋征收及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检查事项,纳入市房屋征收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培训会,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做了详细解读,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房屋征收建筑拆除工程备案制度。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市建筑垃圾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培训会,要求各****运输处置审批,确保建筑垃圾各项制度要求得到有效执行,并就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管理、执法要求的通知》,落实拆除工程项目管理监管要求,针对满足要求且确需临时贮存建筑垃圾的拆除工程项目,明确相关流程,开展建筑垃圾临时贮存登记。

(四)加强部门协同。市城管局针对市镇两级统一建筑垃圾管理审批需要,在原政务平台审批的基础上,上线全市建筑垃圾审批 一网通办 ,实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准运证、跨镇街运输接收证明全流程电子化,跨镇街准运证审批运出地与处置地同步确认,有效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住建、城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反馈拆除工程清单,共同督促做好垃圾处置备案、垃圾临时贮存审批等工作,部门之间强化协同配合,及时对拆迁工地现场施工及垃圾处置备案情况开展联合抽查。

对照**市整改方案要求,**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向****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1308

电子邮箱:****@qq.com

****市委 ****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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