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深规土规﹝2018﹞6号)、《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8﹞8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区**街道辅城坳-新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区**街道辅城坳-新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街道富安大道**吉大道交叉口北侧,项目实施范围为20.85公顷,本次初步认定范围内旧屋村面积为3679.8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线下公示
1.项目现场
地址:龙****社区水门村66号
2.******
地址:**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事务中心
地址:**区**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大厅
4.****办事处
地址:**区**街道**大道309号**街道办一楼大厅
5.深****公司
地址:龙****社区新南综合大楼一楼公示栏
(二)线上公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3.**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基层服务科,陈工;联系电话:0755-****8161;并在信封上注明“**街道辅城坳-新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gjcfwk@pnr.****.cn,邮件标题请按“**街道辅城坳-新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6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区**街道辅城坳-新南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旧屋村认定范围(草案)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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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