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映湖路公交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审批
河南-焦作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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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07-12-11

******局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公司: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和国土**部第27号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发改委******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6〕1856号)的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如下:
一、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和广大市民出行的需要,****总站有效接驳,你单****停车场。拟总投资3484.2万元,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停车场位于映湖**,龙源**,政二街东,群英**,拟占地面积4.7445公顷,其中农用地3.4120公顷(其中耕地2.2959公顷),建设用地1.2270公顷,未利用地0.1055公顷。该项目用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焦****整理中心负责该项目“占补平衡”任务的落实。
四、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应****管理部门的规划批复执行,你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和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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