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工业园矶山排污口规划调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概况
****园区总规划面积为1374.66公顷,其中矶山工业区规划面积为655.78公顷,北临长江,南至彭浪矶疏港通道以北约100m处,西起彭浪矶,**兴旺大道。 矶山工业区规划产业定位:以精细化工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完善,优势产业明显的****工园区,****园区。本次主要****处理厂排污口进行规划调整,调整前:****处理厂扩容后废水通过管道(运距约7.4公里)至马湖排放口外排长江,马湖排放口位于长江**工业用水区。调整后:****处理厂扩容废水排污口由规划马湖排放口调整****处理厂现有排污口排放,现有排污口位于长江**保留区(右岸)。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接收委托后,搜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阐明该规划选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调整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对规划受影响人群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规划调整的污染物产生情况等不利影响提出规划调整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规划调整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园区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调整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对规划调整是否合理的意见;
(2)规划区域现状环境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调整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4)对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规划组织单位:****
联系人:高先生 135****0082
电子邮件:****@163.com
联系地址:**市**县渊明路66号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生****规划院
联系人:谌工
联系电话:0791-****6579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地址:**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