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安流中学食堂食材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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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包组号

采购类别

数量

服务期

包组一

食堂食材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包组二

劳务服务

1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根据《****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如果对包组一投标,则不能对包组二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各包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组一:食堂食材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包组二:劳务服务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5日 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 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 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和开标时间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安流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二路32号益民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3-****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53-****865

****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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