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宁监狱 天津市康宁监狱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5-XQ-964)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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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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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4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市**区**道街瑞庭凤苑4号楼1-1-1701 911********506142A 150****8887 160.974 96.91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160.974 96.91
2 **卫****公司 160.974 96.67
3 ****商贸有限公司 160.974 95.19
4 **宏大食****公司 160.974 89.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成交供应商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供应期内各批次的食品食材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每天配送食堂所需食材,送货当天上午7:00前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项目金额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完毕但达到1年服务期,服务均视为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杨颖,李从华
采购人代表:杨秀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9877.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津淄公路12号增5号
联系方式:022-****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联系方式:135****6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5****642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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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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