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000********0324002/2025-00158 | 发文时间 | 2025-05-07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公墓建设项目的请示》(同民发〔2025〕30号,项目代码****)收悉,根据**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年第3期)要求,经研究,现就****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城乡居民安葬需求,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推动殡葬事业更好为民服务,切实保护土地**和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公墓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服务区,总建筑面积37726.75㎡。其中:
建设墓葬区面积32481.75㎡,包括砂砾道路铺装8420.4㎡,路面长1403.4m,宽6m。
建设服务区面积5245.00㎡,包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80㎡,休息区面积181.15㎡,地面面包砖铺装面积915.5㎡,停车场设计植草砖铺装停车位71个、草砖铺装面积1171.5㎡,混凝土道路硬化面积共计854.3㎡,长141.6m,宽6m。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下**镇陈儿庄村。
四、建设期限:2025年5月—2025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8.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49万元,其他费用15.11万元,预备费5.21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