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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型硅基材料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延期的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型硅基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寮步镇小坑村文德路3号(北纬22° 59'20.220",东经113° 50'17.270")
建设内容:****新型硅基材料项目,厂区位于**市寮步镇小坑村文德路3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 59'20.220",东经113° 50'17.270",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1000m2,建筑面积11200m2,主要从事高温混炼硅橡胶、液体硅橡胶的加工生产,年产高温混炼硅橡胶14400吨、液体硅橡胶2400吨,于2024年7月25****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3304 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12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原定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8月1日,现由于设备需要进行调试,拟将试运行延期至2025年9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卢国华
联系电话:137****3606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