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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以下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经荣****环境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8日: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许可证号 | 建设地点 | 用地规模 | 许可日期 | 申请类别 |
| 1 | **** | ****基地野战训练场配套建设工程 | 用字第****212025XS****514号 | **高山镇太阳村5组 | 12078㎡ | 2025/7/31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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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有关人员可以于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电话:0813-****781
通讯地址:荣****环境局
邮编:643100
荣****环境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