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世纪路(普济路至博爱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审批
河南-焦作-博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世纪路(普济路至**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08-05-15

******局

关于**市世纪路(普济路至**段)项目用地

的预 审 意 见

****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呈送**市世纪路普济路至**段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收悉,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第27****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要求,****政府的总体安排,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如下:

一、**市世纪路(普济路至**段)项目是**市“十一五”交通建设的重点工程,其对于完善全市公路交通网结构,加强我市核心区和**的社会经济联系,推动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该道路东起现有世纪路与普济路交叉点,西至**县**路,与**路对接,全长12.178公里,估算总投资48431.23万元,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拟占用高新区李万乡的大北张、小北张、灵泉陂,****种场、北西尚、聂村、和庄、梁陈村、李鹿宿,高庙乡倒槐树村、义沟村。总占地面积67.764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1.3234公顷(其中耕地49.2764公顷,基本农田35.1519)、建设用地15.0106公顷、未利用地1.4309公顷。

三、项目选址不符合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分局******局组织了听证、论证,拟定了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我局认为项目选址适宜,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可行。

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原则的要求,该项目已将耕地开垦费列入项目总投资估算,并委托****负责补充耕地,且双方签定了补充耕地协议。

五、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节约集约合理用地的要求,有关征地补偿费用要足额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开工建设前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