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审批
河南-焦作-修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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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08-11-26

******局

****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局:

你单位《****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收悉,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第27****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预审,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看守所、拘留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器,是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已经****委员会焦发改投资〔2008〕512号文件批复。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二、项目拟选址于**县高村乡,东临**路、南邻蒋沟河,****种场,北邻黄河路。拟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0公顷(全部为耕地)。

三、项目拟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拟定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论证,并举行了规划调整听证会。我局认为项目选址适宜,规划调整方案可行。

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原则的要求,你单位已将开垦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估算,并委托焦****整理中心补充耕地,且双方签订协议,并出具了交纳耕地开垦费的承诺书。

五、希望你单位抓紧前期立项工作,该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