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爱县天然气利用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审批
河南-焦作-博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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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天然气利用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0-09-30

******局
关于**县天然气利用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中****公司:
你单位《**县天然气利用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收悉,****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和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第42号令)的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是依据《**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门站、高中压调压站位置及**境内输气线路走径的规划意见》设立的,建成后可大幅改善区域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项目总投资5881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门站位于**县磨头镇冢沁路**、西气东输分输站西侧,高中压调压站位于**县人民路**、幸福**侧,总面积0.7085公顷,其中农用地0.7051公顷(耕地0.7051公顷),建设用地0.0034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你单位已将开垦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估算,并委托焦****整理中心补充耕地,且双方签订协议,并出具了交纳耕地开垦费的承诺书。
四、希望你单位抓紧前期立项工作,该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综上所述,同意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预审。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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