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公司年产1.3 亿包水晶平底钻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文件要求,****开发区综合经济局委托****年产1.3 亿包水晶平底钻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1.3 亿包水晶平底钻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安装国内最先进的水晶平底钻生产加工设备,达成年产1.3亿包(每包1440 颗)。
五、项目用能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898.25吨标准煤(当量值)、11675.52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用电量3656.94万千瓦时;年产值13390万元、年增加值12108.97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96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低于自治区强度标杆值1.33tce/万元(等价值)、低于**市强度标杆值0.99tce/万元(等价值);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04千克标准煤/包(当量值)、0.09千克标准煤/包(等价值)。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六、公示依据:《关于******公司年产1.3 亿包水晶平底钻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巴开经发[2025]22号)
七、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2025年4月18日——2027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478—****561
****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