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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我县产业及民生等建设项目的落地需求,我县启动了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草案。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2日,为期30天。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qq.com;2.邮寄地址:**县**街道神庙街6号****。(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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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