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道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校园超市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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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学校园超市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公司发布时间:2025-08-04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拍卖厅(**市市民大厅C座7楼)

拍卖时间:2025-08-19 10:00

预展地点:****中学

预展时间:2025-08-11~2025-08-15

拍卖标的名称

****学校园超市经营权公开拍卖

拍卖项目编号

****

拍卖机构

******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标的所在地区

****学校内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公司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委托人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中学

注册地(住所)

**市**区**西路51号

法人代表

王汉国

****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财政局

三、拍卖标的简况

****十四中学校内,营业面积87.4平方米,库房面积44.4平方米,经营期限三年。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瑞联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7.14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78552.00/年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78552.00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名:****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户

账号:641********8010042948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塔支行

后续价款在前一年经营期满前15日内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一、招租期限:

经营期限为三年。

二、成交原则: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三、房屋用途及要求:

1、房屋用途:超市,买受人开业****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资格资质许可,并按营业执照核准经营。

2、食品售卖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以及住宿生必备生活学习用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方便面、麻辣条、可乐、雪碧、芬达、醒目及自制加工的食品、烟、酒和相关的危险品、“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临期食品(售卖食品在保质期25%以上)。

3、不得超范围经营,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还应符合《关****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

4、商品售价:实行微利经营,售价不超过本地商超零售价的九折价格。

5、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进行转租转借,不得买卖或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

6、委托人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管理信息上报,对买受人履行监督责任,对买受人的经营服务状况进行考核,广泛征求师生对服务质量及产品质量满意度及是否九折或以下售价,作为下一年能否继续经营的基本条件,如评价不合格,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经营期内买受人新购置的设备、物品,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委托人不承担补偿、回购、处理等义务。

8、买受人对经营点进行装潢的,须书面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其费用自理,经营期满不得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补偿义务。

9、成交价款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成交价款不含水电暖等费用)。

10、经营期内水电暖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费按实交费,采暖费根据面积交费。

11、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证明方可上岗。

四、学校干部及其亲属不得参与竞拍。

竞买条件

招租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超市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元

交纳时间

2025年08月18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名称

****交易中心

开户行

****银行****街支行

交纳账号

640********00003717-99B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超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无犯罪证明(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并****交易中心账户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详见拍品介绍及相关要求)。标书代写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08月15日(工作日)。

联系人:缪开宇 联系电话:0951-****471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第一年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需按照《拍卖规则》规定的期限付清所有款项,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第一年成交价款)等款项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合同》,由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预展时间、预展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08月15日(工作日)。

地点:****中学

联系人:缪开宇

联系电话:0951-****471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

2025年08月19日(星期二)10:00时

拍卖地点

****交易中心拍卖厅(**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路与**路之间**市市民大厅C座7楼)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8****7171

电话

138****7171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可实地查看和审阅拍卖资料,未查看现场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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