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10KV专线迁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110KV专线迁移工程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石涧镇打鼓村、**村、团山村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芜优****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31-2025.****.07 |
| 项目概况: | (一)迁移路径 自110kV旗磊564线现状#036塔小号侧25m**G1塔起,至110kV旗磊564线现状#051塔大号侧140m**G19塔止,单回路架设,**路径长度约5.81km。**自立式角钢塔19基(其中耐张塔13基,直线塔6基)。 (二)恢复架线工程 恢复放线段为**G19塔至现状052塔长0.29km(其中恢复放线长0.29km),G1塔至现状塔长2.79km(其中恢复放线长0.18km,恢复放线时需进行弧垂控制的长度为2.61km)。旧有线路拆除段由产权所属单位负责拆除,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标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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