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及耗材资格供应商准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含税综合单价金额汇总(人民币,元) | 服务期/承诺 | 评审情况 | 质量/承诺 | 资格能力条件 | ||
| 电子设备 | 耗材 | ||||||
| 1 | **** | 37350.00 | 4580.00 | 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阳****公司 | 38250.00 | 4648.00 | 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集团****公司 | 37024.00 | 4595.00 | 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路3****广场
邮 编: 529500
联系人:吴经理
电 话:0662-****62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禅**金源街8号第十层自编二A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7-****8785
传 真:0757-****8785
电子邮件:****@163.com
日期: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