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位于晋湖路和天华路交****学校内),用地面积约6.81亩,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现根据发改部门要求该项目建成后由人社部门独立运营,院落四周必须进行物理隔离。****基地主入口和消防道路****学校院内,按照原规划执行,影响学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基地****学校院落存在1.5m以上的高差,影响排水。县人社局为满足项目后期的独立运营要求,经与设计部门沟通,拟设东南面实体围墙,****学校形成物理隔离,****基地的入口调整到围墙东南角,临晋湖**边出入口主道路不变。该调整方案经县资规局2025年度第十九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业务会研究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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