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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 南政务(生态)青环审〔2025〕7号 | 宝钠新材料2GWh钠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系统 | **** | 见附件 |
| 南政务(生态)青环审〔2025〕8号 | **市伶秀溪排水通道改造工程 | ****集团****公司 | 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672
联系地址:**市**区东葛路68号**大厦17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南政务(生态)青环审〔2025〕 7号关于宝钠新材料2GWh钠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版).pdf 南政务(生态)青环审〔2025〕8号**市伶秀溪排水通道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