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河市委宣传部外宣庄河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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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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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外宣**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外宣**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日报》新媒体平台辽望客户端发布**稿件25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日报》****省委主办,****省委****机关报,日发行量35万余份,为全省政治性、权威性最高的媒体。《**日报》深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全省具有其他媒体不可比拟、不可替代的独家性、权威性。****机关媒体上对**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行宣传,对于增强**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非常有必要。
2、****是《**日报》唯一运营主体,****公司参与。
基于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7】121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一)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411-****3202

联系地址:**市昌盛街37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0411-****1033

联系地址:**省****市**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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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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