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集体小额工程成交确认书
龙农成交确字(2025)第011号
出让人:**县****委员会 ****联合社
组织人:****
竞得人:****
根据《****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府[2018]15号)规定,竞得人于2025年8月4日在**镇****交易中心,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竟得出让****中心线改造工程,现签订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标的物:****中心线改造工程;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78平方米;交易底价:¥662854.00元,竞得价:¥653000.00元(含税);
二、签约时间和付款方式:2025年8月11日,总承包款工程款用转账,建设项目可按不超合同金额的30%拨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拨付,竣工验收后可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0%,经财政审核后支付到结算造价的97%,剩余3%作为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建设部门的验收证明再清算拨付;
三、标的物交付:现场交付;
四、本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
龙农成交确字(2025)第011号
五、本成交确认书经组织人、出让人、竞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它事项;
七、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组织人壹份、出让人壹份,竞得人壹份。
出让人(签章): 竞得人(签章): 组织人(签章):
刘西韬 刘宇栋 李晓东
刘志东
2025年8月4日
交易见证表
| 交易资产** 名称 | ****中心线改造工程 | 交易时间 | 2025年8月4日 下午3时至4时 | |||||||
| 交易地点 | **镇****交易中心 | |||||||||
| 一、竞投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的基本情况: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78平方米; 交易底价:¥662854.00元; 2、竞投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3、竞投规则:采用递交标书后现场开标的形式进行竞标,在符合建设标准情况下,按照价低者得方式成交,确定最终竞得人。 | ||||||||||
| 竞投租赁情况及结果 | ||||||||||
| 序号 | 竞投人(单位) | 是否符合资格 | 报价(元) | |||||||
| 1 | ******公司 (刘俊清) | 是 | 659600.00 | |||||||
| 2 | 中大****集团有限公司 (刘英冬) | 是 | 661500.00 | |||||||
| 3 | **** (刘宇栋) | 是 | 65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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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得人(单位) | **** (刘宇栋) | 报价 | 653000.00 元 | |||||||
| 见证签名 | ||||||||||
| 两委干部 | 集体经济组织代表 | 村(居)监会代表 | 镇纪委 | |||||||
| 刘西韬 | 刘少贤 | 刘细暖 | 刘佳琪 | |||||||
| 刘志东 | 刘晓彬 | 刘益群 | ||||||||
| 刘西韬 | 刘荣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