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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9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抽查**县****公司、**建伟汽修等全市16家汽修厂和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区部分公路干线两侧汽修企业,存在废机油、废油桶乱堆乱放问题。
二、整改措施
开展汽修企业“散乱污”专项整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理、裸露地面硬化以及环保设施设置情况等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汽修企业废弃物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对照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各县(市、区)交通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台账跟踪管理,现全市16家汽修厂和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区加强对辖区汽修企业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汽修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对一、二类81家维修企业分两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树立安全、规范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观念。二是开展汽修企业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2起,其中,现场立即整改问题9起,限期整改3起,均已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10天)向****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9-****617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163.com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