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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大村村更名为秧塔村事项已于2025年7月14****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景****人民政府关于大村村更名为秧塔村的批复》(景政复〔2025〕145号),****民政局审核通过。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委员会更名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名称及拼写
标准名称:****委员会
罗马字母拼写:Mínlè Zhèn Yāngtǎcūn Cūnmín Wěiyuánhuì
二、行政区划及位置
所属政区:**县**镇
位置描述:东、南与**镇接壤,西连翁孔村,北邻**村及景谷镇景谷村。
三、管辖范围与隶属关系
“****委员会”管辖范围、隶属关系不变,隶属景谷傣族****人民政府。
四、证照变更要求
地名变更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各类证照、印章、合同协议等相关信息,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便利。
五、规范使用与发布渠道
各单位、部门须严格规范使用新地名,不得擅自变更或混用。
本公告同步通过景****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景谷民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因地名变更给社会各界及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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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