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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胜营镇军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金堤**侧、**大道南段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胜营镇军营村集体土地2.3718公顷,其中农用地2.3718公顷(其中:耕地0.2730公顷、非耕农用地2.0988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1.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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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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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胜营镇军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金堤**侧、**大道南段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胜营镇军营村集体土地0.1941公顷,其中农用地0.1941公顷(其中:耕地0.1941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1.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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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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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胜营镇冯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金堤**侧、钢诺大道西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胜营镇冯营村集体土地0.6138公顷,其中农用地0.6138公顷(其中:耕地0.6138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Ⅰ区片,标准为每公顷91.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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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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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十里铺镇后堤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肥馆线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十里铺镇后堤上村集体土地0.8832公顷,其中农用地0.8832公顷(其中:耕地0.8695公顷、非耕农用地0.0137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2.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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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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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张孟镇张洞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3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邯馆公**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东张孟镇张洞二村集体土地0.066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667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征收土地位于**县第Ⅱ区片,标准为每公顷82.5万元。无村民住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评估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光辉 联系电话15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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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