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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81MA7LR5ET6R | 建设单位法人:罗惠超 |
| 邹雪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镇**埔村地段 |
| ****新型包装材料产业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9-印刷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4.535833 纬度: 23.04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7 |
| 惠市环建〔2023〕9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81MA7LR5ET6R001Q |
| 2025-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0 |
| 12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81MA7LR5ET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81MA7LR5ET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02MA53YGRXX3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3-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0 |
| 2025-06-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38 id=755#_np=138_103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饮品类包装材料2496吨、宠物食品类包装材料10680吨、加工食品包装材料3935吨、药包、家庭及个人护理类包装材料7473吨、休闲食品包装材料6716吨,总计313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验收,一期年产饮品类包装材料1248吨、宠物食品类包装材料5340吨、加工食品包装材料1968吨、药包、家庭及个人护理类包装材料1915吨、休闲食品包装材料3200吨,总计13671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印刷烘干-倒卷-挤出复合/复合烘干-熟化-倒卷-分切-制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印刷烘干-倒卷-挤出复合/复合烘干-熟化-倒卷-分切-制袋-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强化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中,SO2、NOx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和凹版印刷第时段排放标准的较严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DA001、DA002排气简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DA003、DA004及DA005 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的较严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标准。 本项目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0.0346吨/年、27.4284 吨/年以内。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并结合应急截流的需要,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本项目冷却塔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0.6438吨/年、0.0315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本项目废原料包装塑料内袋、废网纹辊清洗剂包装桶、废胶粘剂及稀释剂包装桶、含胶含墨废硅胶板、废过滤棉、废过滤材料、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清洗废液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国家和省工业固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完善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泄漏物质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房二1F印刷、复合、烘干、熟化、调教调墨工序废气经两套“RTO焚烧系统/沸石转轮+RTO焚烧系统”处理后,经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SO2、NOx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平版印刷和凹版印刷第时段排放标准的较严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厂房二1F挤出复合车间、2F制袋车间1、3F制袋车间2、加嘴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的较严值;颗粒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房一1F吹膜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0米高的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9标准,甲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 本项目氨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0.0346吨/年、27.4284 吨/年以内。 (二)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并结合应急截流的需要,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本项目冷却塔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0.6438吨/年、0.0315吨/年以内。 (三)项目车间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废原料包装塑料内袋、废网纹辊清洗剂包装桶、废胶粘剂及稀释剂包装桶、含胶含墨废硅胶板、废过滤棉、废过滤材料、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清洗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项目已按环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一座600m3事故应急池,并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号:441303-2025-0026-L)。 |
| 经沸石转轮净化处理后的废气不单独设置排放口(DA002),与RTO焚烧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发生变化,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0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危废暂存间构筑物高度8.2m,排气筒高度10米,不满足排气筒高度15米,主要是项目所在位置靠近**飞机场,常年风很大,排气筒悬空太多会有安全隐患。 根据最新排污许可证,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落实环境监测制度。项目正式投运后,建立畅通的公众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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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4.6229 | 27.4284 | 0 | 0 | 14.623 | 14.623 | / |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1废气) | RTO炉燃烧产生的SO2、NOx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标准,颗粒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甲醇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厂房二1F印刷、复合、烘干、熟化、调墨调胶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两部分:1)印刷机、干式复合机的烘箱密闭经设备减风增浓系统收集:印刷机、干式复合机的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烘箱设备减风增浓系统收集的废气。2)水性胶粘剂的烘干工程、印刷及复合工序局部侧吸及车间密闭收集经沸石转轮浓缩的废气:印刷机各印刷单元的印刷区域和复合机的复合区域局部侧吸收集、车间生产过程中熟化、调胶调墨等未被减风增浓系统收集的低浓度废气、复合机产生的烘干废气、烘干过程的无组织废气等低浓度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排至沸石转轮浓缩的废气。两股废气经管道均匀混合后经两套RTO焚烧炉处理后经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经沸石转轮净化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29米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项目DA001RTO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7~53.5mg/m3,排放速率0.95~1kg/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85.2%~87.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11.4~26.9mg/m3,排放速率0.22~0.51kg/h;VOCs去除效率为82.7%~95%。VOCs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3~1.8mg/m3,排放速率0.025~0.034kg/h,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甲醛未检出,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73~229,去除效率为25.9%~52.2%,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DA001沸石转轮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7.2~19.6mg/m3,排放速率0.5~0.59kg/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55.4%~61.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3.74~6.91mg/m3,排放速率0.11~0.2kg/h;VOCs去除效率为61.4%~83.7%。VOCs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要求。甲醛未检出,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73~269,去除效率为24%~58.4%,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综上,DA001有机废气排放口1(总排放口)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2标准要求;总VOCs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要求。 |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3废气) | 挤出复合、制袋、加嘴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两者较严值;挤出复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厂房二1F挤出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废气排口直连管道收集,2F制袋工序,3F制袋、加嘴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经车间密闭收集,两股废气混合后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由29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 项目DA003有机废气排放口3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2~6.52mg/m3,排放速率0.21~0.27kg/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65.8%~74.7%,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0.79~<0.82kg/h,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7~6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3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4废气) | 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厂房一1F吹膜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经车间密闭收集后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由29米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 项目DA004有机废气排放口2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12~7.80mg/m3,排放速率0.21~0.27kg/h;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63.7%~72.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7~6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 4 | 油烟废气处理设施(DA006废气) |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相关要求。 | 烹饪时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 | 项目DA006食堂油烟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油烟浓度0.1~0.2mg/m3,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 |
| 5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7废气) | 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其中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 | 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为间歇性抽风,产生的少量废气经过活性吸附处理后通过10m排气筒(DA007)排放。 | 项目DA007危废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1.0~14.0mg/m3,排放速率0.021~0.027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0.175~0.501mg/m3,排放速率0.00035~0.00099kg/h;VOCs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及凹版印刷第Ⅱ时段较严值要求。 |
| 1 | 消声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厂界有围墙隔档,生产厂房内密闭有墙体隔声,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匀布置在室内并远离东南面最近敏感点布局等措施,可较大幅度降低生产噪声源强及影响。 | 边界噪声均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本项目废原料包装塑料内袋、废网纹辊清洗剂包装桶、废胶粘剂及稀释剂包装桶、含胶含墨废硅胶板、废过滤棉、废过滤材料、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清洗废液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国家和省工业固废管理的有关规定。 | 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废原料包装塑料内袋、废网纹辊清洗剂包装桶、废胶粘剂及稀释剂包装桶、含胶含墨废硅胶板、废过滤棉、废过滤材料、RTO焚烧炉废耐火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清洗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 1 | 完善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泄漏物质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 项目已按环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一座600m3事故应急池,并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号:441303-2025-0026-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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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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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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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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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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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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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