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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0523-****6369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港城路20号
邮 编:225321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示网址 |
| **市宣堡港治理工程(**段)项目 |
**** |
**医药高新区 (**区)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52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