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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办事处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已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内容作出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及时间
具有**县城镇居民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女18-48周岁,男18-58周岁),无犯罪记录。报名时间**至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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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